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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转发--关于为2007届本、专科毕业生做好“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”补拍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07-04-09 作者: 点击:
发表于: 2007-04-09 16:46 点击:1211

各校区教务办及相关学院:

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,我省2007年高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已基

本结束。目前尚有部分学生照片没有采集,按新华社吉林省分社安排,将对这部分学生进行补充拍摄,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截止拍摄时间为4月30日。逾期未拍照本年不能进行电子注册,责任自负,请各校区教务办及前卫校区各相关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。

拍摄具体要求:


一、学生本人携带学生证、身份证到新华社吉林省分社进行补拍。


二、学校名称要求准确详细并注明校区,联合办学的分校需注明分校名称。


三、我校的学校代码统一添涂为10183,姓名区位码请拍照前按国标汉字区位码表

查询,在汉字区位码表查不到的汉字,请写上此字并把汉语拼音标注在旁边,小方格添涂4个零。

四、补拍学生拍照前请仔细阅读填卡须知,并按要求详细填写,添涂机读卡时应

自带钢笔或圆珠笔、2B铅笔,填写机读卡文字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,涂数字时必须用2B铅笔。新华社电子注册图像信息补拍地点:新华社吉林分社(长春东中华路913号一楼)

负 责 人:刘 秀


联系咨询电话:0431-88968324 88463090 88968326




教 务 处


二○○七年四月九日